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材料 廈門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材料是什么

保障性租賃房【廉租房】申請材料
申請保障性租賃房,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信息,提交下列資料:
(一)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
(二)家庭收入(資產)、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
申請家庭應當對其申報的相關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聲明同意接受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其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的調查核實 。
身份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社會保障卡;
2.申請家庭(含單身居民)中符合以下情形的,應當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符合優先分配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應當在申請時提供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確認告知書》;
(2)符合優先分配對象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應當在申請時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3)符合適當優先分配對象的孤寡老人、殘疾、重點優撫對象、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國家規定其他應予以優先情形的(具體包括法律、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國務院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予以優先情形的)在申請時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材料 廈門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材料是什么】
(4)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均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應當提供有效的《廈門低收入家庭認定書》;
3.申請家庭成員已婚的,應當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應當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者生效的法院離婚判決書、法院離婚民事調解書;配偶死亡的,應當提供死亡證明;
4.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應當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
5.共同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材料;
6.申請人屬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監護人應當共同申請,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
家庭收入(資產)證明材料包括:
1. 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繳交個人所得稅的,應當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記錄》,未繳交個人所得稅的家庭成員,應當提供失業證或者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2.申請家庭成員中有退休人員的, 應當提供養老金證明材料;
3.申請家庭成員中擁有不動產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擁有機動車輛的,應當提供有效商業保險車損保單等價值憑證;
4.申請家庭成員為個體工商戶或者投資辦企業并作為公司股東的,應當提供認繳資本額的相關材料、相關稅收繳交憑證等證明材料;
5.擁有機動車輛的,應當提供有效商業保險車損保單等價值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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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狀況證明材料包括:
1.申請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房產權屬證明材料、租賃合同、宅基地主管部門或者審批單位認定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確認文書、拆遷協議等材料;
2.申請家庭成員擁有的房產權屬證明材料;
3.申請家庭現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住房的,應當提供自愿退房承諾書;
4.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的,應當提供已退還證明或者自愿退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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