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養犬登記 珠海如何重新申請養犬登記?

珠海如何重新申請養犬登記?
《養犬登記證》被注銷后,繼續在本市飼養原犬只的,養犬人應當重新申請辦理養犬登記,并補交養犬管理服務費 。養犬人因犬只失蹤申請注銷登記后,犬只被找回繼續飼養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養犬登記 。
拓展材料
養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辦理養犬注銷登記:
(一)養犬人放棄飼養已合法登記犬只且已送交犬只留檢場所的,應當在送交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原《養犬登記證》;
2.養犬個人或者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3.犬只留檢場所出具的收容救助犬只書面證明 。
(二)已合法登記犬只死亡或者失蹤的,養犬人應當在犬只死亡或者失蹤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珠海市養犬登記 珠海如何重新申請養犬登記?】1.原《養犬登記證》;
2.養犬個人或者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3.養犬個人或者單位提供的犬只死亡或者失蹤的書面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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