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南康區人才住房申請條件+租金標準+分配方法

申請條件: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過集資建房、政府提供優惠政策住房等待遇的 , 且在我區城區范圍內(南康城區是指蓉江街道、東山街道、南水新區)無住房、購房及建房記錄的下列人員 , 可申請定向配租:
1.在南康城區創業 , 或被單位(含區直、駐區單位)企業正式錄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生)、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及全日制博士畢業生(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 。
2.符合我區產業發展需要的具備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
(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在南康城區范圍內工作或生活 , 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
(三)高層次人才、領軍人才的住房待遇及個別特殊人才的住房困難 , 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 。
租金標準:
月租金、物業服務費按迎賓苑公共租賃住房小區現行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物業服務費標準執行 。租賃期內 , 承租人才承擔租金的50% , 用人單位和受益財政各承擔25% 。
分配原則:
本科畢業生一人或單身居住一居室、夫妻或夫妻帶一個小孩居住二居室、三代同堂或夫妻帶兩個及以上小孩居住大二居室;碩士畢業生(含技師)一人或單身居住二居室、夫妻或夫妻帶小孩居住大二居室;博士(含高級技師)畢業生居住大二居室 。
相關內容查看:
(一)、識別二維碼下載附件《關于做好區公共租賃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康人住〔2020〕1號)
(二)、識別二維碼下載《南康區人才住房保障申請審核表》
注意:申請報名受理 , 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 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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