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困難群眾醫保待遇標準 漯河困難群眾醫保待遇標準文件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保障對象為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居民:
(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
(3)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4)困境兒童 。
困難群眾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規定的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價(額)結算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內(含)的部分,直接進入大病補充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
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余部分由大病補充保險按政策報銷 。大病補充保險的保險年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7年,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為3000元, 起付線以上分段按比例報銷,不設封頂線 。
困難群眾
起付線以上分段
報銷比例
大病起付線(含)以下,基本醫保報銷后合規自付費用
3000元-5000元(含5000元)
30%
5000元-1萬元(含1萬元)
40%
1萬元-1.5萬元(含1.5萬元)
50%
大病起付線以上,大病保險報銷后累計合規自付費用
1.5萬元-5萬元(含5萬元)
80%
5萬元以上(上不封頂)
【漯河困難群眾醫保待遇標準 漯河困難群眾醫保待遇標準文件】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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