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發給誰?

佛山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發給誰?
補貼對象: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補貼條件:
【佛山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發給誰?】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脫貧人口,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勞動合同不作時間要求),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

注意事項:
1、員工入職前須已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中途停保的,應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后再重新申請)或符合脫貧人口身份(脫貧人口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
2、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
3、該補貼可和一般性崗位補貼一同申請,一般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4、同一勞動者,多類社保補貼不得同時享受;以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時,各項社保補貼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首次享受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
5、分公司不得申請各項就業補貼,獲得總公司書面授權的除外;
6、就業創業補貼所稱“以上”、“以下”、“以內”、“不超過”、“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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