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云南省全面實施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明年起云南省全面實施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六大突破”解決遷移難題
近日,省政府發布《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除完整體現國家戶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外,在放寬直系親屬投靠、解決無戶口人員、暢通返農村原籍地落戶等方面實現了“六個突破”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是全省戶籍政策的一次總體調整和整體構建,不僅有戶口遷移方面的政策調整,也包括了健全和完善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居住證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個方面的制度性建設,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措施之實前所未有 。
按照相關部署,從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實施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具體做法是在全省取消農業、非農業及其他類型戶口的登記管理模式劃分,不在戶口簿上填寫、打印和加蓋帶有區分“農業”和“非農業”的標識,統一登記為“居民戶” ?!皯艨谒诘鼐游瘯钡怯洖榇迕裎瘑T會、村民小組的為農業人口 ?!皯艨谒诘鼐游瘯钡怯洖榫用裎瘑T會的為城鎮人口 。
目 標
《實施意見》明確,云南省要圍繞以人為核心的云南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進一步放寬戶籍遷移政策,切實解決戶口遺留問題 。要完善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健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加快建設和共享省級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8%左右,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 。
六大突破
一、突破城鎮地區落戶限制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除昆明市主城區(含五華區、盤龍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下同)和綠春縣、彝良縣、東川區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鎮和小城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
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 。在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和辦理《居住證》分別滿1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
合理確定昆明市主城區人口規模 。在昆明市主城區具備合法穩定住所(不含租賃)和合法穩定就業或其他生活來源,且實際居住的,本人可申請落戶;在昆明市主城區具備合法穩定住所(不含租賃)并實際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并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滿2年的,可申請接遷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落戶,但人均住房面積不得低于當地對住房困難家庭規定的標準;原戶籍地不在昆明市主城區,在昆明市主城區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租賃性質合法穩定住所的,按照昆明市主城區的積分落戶制度辦理落戶 。昆明市主城區的積分落戶制度由昆明市自行制定 。
有效控制特定城市的落戶限制,對綠春縣、彝良縣、東川區等生態脆弱敏感、資源環境承載力不足的城市,以及因其他客觀原因暫不具備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城市,可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 (含租賃)的范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制定符合本城市實際的戶口遷移政策 。調整的戶口遷移政策需經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廳批準,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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