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要求 江陰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

引進人才申請公租房,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符合市人社局制定的“引進人才”標準,具體包括以下人員:
1.來江陰市創新創業的領軍型人才;
2.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引進的柔性高層次人才;
3.市人社局批準引進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職稱的“雙高”人才,以及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
(二)申請人在本市有穩定職業,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滿3個月,并自合同履行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江陰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要求 江陰新就業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四)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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