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的現狀問題分析( 二 )


(五)、混淆招投標要領與領域
工程招投標制度不光有公然招標一種模式,其另有邀請招標、協商議標等多種要領 。然而,由于認識上的不夠,不少招標單元認為工程招投標僅有公然招標這一種要領 。從而在一些不須要的工程上泯滅了大量的時間舉行公然招標,不光浪費了社會資源,還增加了社會資本 。
二、對我國工程招投標問題的闡述
針對我國當前工程招投標制度中表現出來的問題,本文主要提出以下三點原因 。
(一)、相關法令體系不完善
就現在而言,我國用于范例約束工程招投標的法令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墒牵@部《招標投標法》還只能起到一種類似于骨架型的法令約束力,其中大多條款都缺乏可以量化的細則劃定,這就意味著《招標投標法》是一部彈性很大的法令 。好比,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的第二十四條來說,只提到了“招標文件的發出日期距投標文件停止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天”,雖然這條法例意圖約束招投標中的違規操作,可是卻仍給“過場式”工程招投標留下了生存空間 。
(二)、招投標歷程中人員主觀性強
工程招投標對人員的主管依賴性非常強,且招投標歷程也具有很大的隨意性 。工程招投標丑聞之所以如此之多,即是因為招投標歷程中人員的主觀性很大,招投標成果可以人為操作 。
(三)、羈系體制仍舊單薄
現在而言,我國敷衍工程招投標的羈系事情主要由建造行政管理部門舉行統一宏觀看管管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七條的劃定,工程招投標活動依法要接受建造行政管理部門的羈系 。可是實施到現實上,建造行政管理部門并不擁有足夠大的看管空間 。這也導致了我國敷衍工程招投標的羈系力度的單薄 。
三、對我國工程招投標現狀的提倡
針對我國工程招投標的現狀,本文主要提出以下三點提倡 。
(一)、完善相應制度
要有效治理工程招投標歷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首先要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 。接納現代的信息化的要領管理招投標信息,建立專題網站;提高著投標歷程中的透明度,增強社會輿論看管;實行招標賣力人終身責任制,將其好處與工程質量掛鉤等等均能有效防治工程招投標流于形式,保證工程招投標公正、公正地舉行完成 。
(二)、強化羈系力度,杜絕違規行為
要有效管理工程招投標行為,還需要增強對工程招投標的羈系力度 。為掩護正當的市場競爭行為,我國的建造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進一步強化招投標存案制度、落實招投標書面陳訴制度,提高著投標歷程的透明度,強化招投標成果公示制度及邀請招標比準制度 。同時,政府還需要積極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以企業的信用檔案來管理和約束企業的行為,確保一個康健、公正、公正的市場 。
(三)、引進新的評標措施,范例招標代理機構
接納越發科學越發為世界認同的評標措施,也是確保工程招投標公正公正的有效要領之一 。好比,可以針對技能標與商務標設置差另外權重;對領域小同時對技能要求不高的工程可以接納現場抽簽中標法 。同時還要進一步約束范例招標代理機構的權力和行為,限制招標代理機構以權謀私 。
總 結:
工程招投標制度是我國建造工程領域中的一項基本制度 。歷經多個年頭的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度在我國已漸漸成熟,可是現階段卻還存有不少問題 。針對現狀,我們必需積極采納措施應對,才氣保證市場秩序不被破壞 。
參考文獻:
[1]田立向.關于工程招投標問題的研究[J].西部大開發(中旬刊),2010(2)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