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藥企被罰3.2億 多家藥企被罰( 三 )

原料藥領域,因濫用壟斷地位被罰的案例并不少見 。2020年4月,三家壟斷葡萄糖酸鈣原料藥的山東藥企被反壟斷機構合計罰沒3億元;2021年,先聲藥業濫用在中國巴曲酶濃縮液原料藥銷售市場的支配地位被罰1億元;同年,揚子江藥業因存在壟斷行為被罰沒7.6億元 。
今年1月,東北制藥因壟斷左卡尼汀原料藥,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其2018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2%的罰款1.33億元 。該案件中,相關市場界定為中國左卡尼汀原料藥市場,東北制藥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將左卡尼汀原料藥銷售價格由2500元/公斤提高至最高8000~10000元/公斤,漲幅明顯超過同期成本增長幅度,也明顯高于其他左卡尼汀原料藥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 。
左卡尼汀原料藥是生產左卡尼汀制劑的主要原料,左卡尼汀制劑主要用于治療慢性腎衰長期血透病人因繼發肉堿缺乏產生的一系列并發癥,屬于國家醫保藥物 。該制劑也是國家衛健委等部門發布《第一批罕見病目錄》中原發性肉堿缺乏癥罕見病的唯一救命藥物,戊二敗血癥Ⅰ型、異戊酸血癥等罕見病的關鍵藥物 。
據2021年發表在《中國當代醫藥》上的“2011~2020年我國藥品價格壟斷典型案例研究”一文,研究者搜集了2015年6月至2020年的17件藥品價格壟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原料藥的價格壟斷案例有11例,占總比例的65% 。
該文章稱,壟斷案例中,大多是中小型企業原料藥價格壟斷,表現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橫向壟斷,即同類原料藥企業聯合漲價;此外,也包括原料藥經銷商聯合對外的不公平高價及不合理交易行為 。
2020年,孫晉等人發表在《中國價格監管與反壟斷》上的一篇文章對葡糖糖酸鈣原料藥案進行了分析,該案件中,山東康惠醫藥有限公司、濰坊普云惠醫藥有限公司、濰坊太陽神醫藥有限公司3家藥企涉案其中 。文章分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涉案三家公司定性為“實施壟斷行為的共同主體” 。這三家公司通過與市場上唯一的注射用葡萄糖酸鈣原料藥企業達成協議,以包銷、大量購買、要求生產企業不對外銷售等方式,控制了中國注射用葡萄糖酸鈣原料藥的采購渠道 。此后,還通過內部轉手,層層加價,肆意抬高葡萄糖酸鈣原料藥價格,并強制要求制劑生產企業將生產出的葡萄糖酸鈣注射液回購給他們 。
最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這三家企業罰沒合計3.13億元 。文章寫到,該案是國內反壟斷執法歷史上處罰最為嚴厲的案件,也是唯一一起按照法定最高比例10%確定罰款的案件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可按照銷售總額的1%~10%罰款 。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貝貝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常見的原料藥企業實施的壟斷手段包括固定價格、分割銷售市場、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搭售等 。實施壟斷行為的主體也不僅包括原料藥生產企業,還有許多獲得獨家代理權的醫藥銷售公司 。
濫用壟斷地位如何治理?
李偉分析說,原料藥反壟斷案例中,涉案企業最開始只是簡單的直接漲價 。隨著監管收緊,企業開始出現違法行為并變得越來越隱蔽 。隨著原料藥壟斷案件的累積,監管部門會總結企業常見的違法行為,見招拆招 。
“處罰是執法部門綜合考慮的結果,是促進市場良性競爭的一種手段 。對涉事企業不能一棍子打死,一味只看罰單有多大 。”李偉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處罰力度越高,對企業打擊和行業威懾力越大,但處罰過高也可能會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