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申請地點 東莞如何申請入戶

》》》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
申請地點:
(一)申請人有自有房產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須向房產所在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提出申請,并將戶口遷入至自有房產中;
(二)申請人無自有房產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提出申請,并將戶口遷到工作單位集體戶,如工作單位無集體戶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提出申請,并將戶口遷到鎮街(園區)新型社區 。
【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申請地點 東莞如何申請入戶】申請獲得批準后,申請人及其隨遷人應將戶口分別遷入自有房產、單位集體戶或新型社區 。
執行時間:
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
本文內容來源: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鏈接:http://dghrss.dg.gov.cn/ztzl/ydwgryzj/ljdg/rhdg/content/post_3988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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