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市補辦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對象及補換方式材料

婚姻登記證雖是一本“小紅證”,卻有著“大用途” 。如今,婚姻登記證(結婚證/離婚證)用途越來越廣泛,不動產登記、戶口遷移、車輛過戶、生育登記、征遷補償、獨生子女補貼、補助金領取、公積金提取等業務,財產繼承、銀行貸款、購置房產、個人出國(境)、子女入托入學、工作調動等都需要用到它 。
市婚姻登記中心在日常工作中,會碰到一些上了年紀的夫妻,從來沒有領過結婚證,沒有結婚證就無法提供夫妻關系證據,一旦發生老伴去世的情況,另一方在辦理房產或資產相關業務時就會受阻 。
【溫州樂清市補辦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對象及補換方式材料】
為進一步加強婚姻登記信息的規范化管理,浙江省多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婚姻登記信息共享應用,推進減證便民工作的通知》,推進婚姻集中登記以前省內鄉鎮(街道)辦理的婚姻登記證的補證工作,力爭在2023年12月底前做到能補盡補 。
那么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補證呢?
快速查詢的方法:打開“浙里辦”APP,關聯“我的證照”-“婚姻登記證”,如果查詢不到本人婚姻登記記錄信息,那你可能需要補辦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
需要補辦結婚登記對象
1、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當事人 。
需要補領(更換)婚姻登記證對象
1、婚姻登記集中辦理(2007年4月20日)以前,原先在樂清各鄉鎮(街道)已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婚姻已有變化的除外)
2、當事人原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者有瑕疵的(原婚姻登記證上身份證號碼缺失、信息有誤,姓名同音不同字,出生年月填寫錯誤,結婚證上身份證號碼與現在所持身份證信息不一致)
3、在浙江省內婚姻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婚姻登記證上身份證號碼填寫為軍人證件號碼的 。
補領方式
婚姻登記目前實行預約優先制,建議大家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江民政廳官網、“浙里辦”APP提前進行預約 。
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已實行全省通辦,無論補辦登記還是補領婚姻登記證,一方戶籍在浙江的都可在樂清市或省內任一婚姻登記處辦理 。
補領所需材料
雙方有效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原婚姻登記證或婚姻檔案(省內婚姻檔案可由婚姻登記處調取)
補結婚證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補離婚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現役軍人補領婚姻登記證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軍官證(士兵證)原件 。
辦證地點:城東街道伯樂東路888號(新市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樂清市婚姻登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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