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約 西安居民醫保簽約機構可以變更嗎

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西安參保居民選定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不得變更 。
變更簽約機構:
1、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選定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不得變更 。參保居民需要變更門診統籌醫療機構的,在未發生門診統籌費用前,于每年度的第一季度內,到新選定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簽約 。未變更門診統籌醫療機構的參保居民默認其上一年度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為其門診統籌醫療機構 。
2、參保居民就醫時因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轉診的,須經本人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批準同意后,轉往指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其轉診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先由患者自行墊付,再到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按規定予以報銷 。未經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批準,自行到其他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
簽約機構:
【西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約 西安居民醫保簽約機構可以變更嗎】參保居民可在公布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醫療機構名單中自愿選擇一家一級及以下的基層醫療機構( 包括: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以及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作為本人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就醫 。參保居民可到門診統籌醫療機構簽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簽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 。
報銷指南:
參保居民在門診統籌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時,應當出具本人西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身份證,未成年人可出具戶口簿),并憑證辦理記賬手續 。參保居民應自覺遵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按要求在有關結算單據上簽名認可,并留下聯系電話 。
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居民未經許可在非本人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參保居民自行承擔 。
2021西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約指南
一、簽約時間:
2020年12月31日前
二、簽約方式
1、已簽約2020年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2021年不再變更定點醫療機構的城鄉居民不需重新簽約 。
2、2021年確需變更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城鄉居民,簽約時限內在新定點醫療機構重新簽約 。
3、2021年新參保城鄉居民,在簽約時限內完成門診統籌簽約工作;2021 年1月1日后新參保城鄉居民(新生兒、退伍軍人、畢業大學生等)可隨時簽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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