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工傷保險怎么購買 蘭州市工傷保險

蘭州市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
根據《甘肅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繳費規定:
【蘭州工傷保險怎么購買 蘭州市工傷保險】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基金會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統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依照本辦法參加工傷保險 。
用人單位的職工均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
法律法規對工傷保險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繳費地點:
用人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在所在市(州)、縣(市、區)參加工傷保險 。
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行業的用人單位,其工傷保險工作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理,工傷保險事務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
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應當以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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