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申請對象 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申請對象有哪些

》》》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
申請對象:
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可申請入戶東莞市:
(一) 持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 。
(二)在東莞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 。
【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申請對象 東莞穩定居住就業入戶申請對象有哪些】注意: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可隨遷 。
執行時間:
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
本文內容來源: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鏈接:http://dghrss.dg.gov.cn/ztzl/ydwgryzj/ljdg/rhdg/content/post_3988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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